閱讀 666 次 青島市住建局印發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標(試行)
青島市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標(試行)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類別 |
指標解釋 |
分值 |
|
項目策劃(11分) |
組織與管理(7分) |
組織架構 |
控制項 |
項目參與方共同組成層級化架構組織,責權利界定清晰,分工層次明確有序。 |
1 |
控制項 |
項目經理負責智能建造管理、實施等職責;配備智能建造專職人員,負責執行、技術支持等職責。 |
1 |
|||
項目制度 |
控制項 |
建立與智能建造需求匹配的項目管理制度和章程,包括制定崗位職責、生產流程、質量管理流程、獎懲制度、協調溝通等相關制度。 |
1 |
||
管理模式 |
優選項 |
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
2 |
||
優選項 |
采用工程全過程咨詢模式。 |
1 |
|||
優選項 |
采用建筑師負責制模式。 |
1 |
|||
方案制定(4分) |
控制項 |
明確智能建造在項目中的總體要求、實施計劃、組織管理和應用場景。 |
1 |
||
控制項 |
策劃成果文件應包含但不限于《XXX項目智能建造標準》、《BIM技術應用手冊》。 |
1 |
|||
一般項 |
BIM技術應用于設計、生產、施工和運維,實現數字化全過程交付。 |
2 |
|||
數字設計(24分) |
應用管理(6分) |
軟件應用 |
控制項 |
使用軟件進行建;蚩梢暬樵,及數據處理、分析和預測。 |
1 |
一般項 |
采用國產自主可控的BIM設計軟件。 |
1 |
|||
一般項 |
使用平臺類軟件進行數據采集、管理、存儲和共享。 |
1 |
|||
優選項 |
在設計、協同、分析、算量等范圍采用體系化軟件。 |
1 |
|||
數據管理 |
一般項 |
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分類和編碼標準》(GB/T 51269)、《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分類和編碼標準》(T/CCES 14)進行分類和編碼。 |
2 |
||
“BIM+”一體化設計(9分) |
正向設計 |
優選項 |
設計階段采用BIM正向設計。 |
3 |
|
輔助設計 |
控制項 |
采用設計可視化展示、建筑性能分析、VR/AR/MR等虛擬仿真技術、設計沖突檢測、標準化部品部件庫應用、移動端應用、人工智能、云計算等優化技術4項以上。 |
2 |
||
控制項 |
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對各專業深化設計初步成果進行集成、協調、修訂與校核,形成綜合平面圖,綜合管線圖,保持各專業協調、圖紙一致。 |
2 |
|||
輔助審查 |
控制項 |
提交基于軟件自動生成的審核報告,要求:對設計圖紙進行智能輔助審查,包括:建筑審核、結構審核、機電審核;審核內容側重設計質量審查,如碰撞問題、凈高問題、規范問題等。 |
2 |
||
設計成果交付(9分) |
表達手段 |
控制項 |
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模型、電子圖紙和文檔、點云、多媒體、網頁等手段中2項及以上。 |
1 |
|
成果完整性 |
控制項 |
交付成果符合信息需求文件和實施計劃的要求。 |
2 |
||
成果文件管理 |
控制項 |
項目設計成果文件應全部電子化,格式規范、歸類有序、命名統一、版本無沖突。 |
1 |
||
交付要求 |
控制項 |
設計指導施工,提供設計成果交底和過程資料。 |
2 |
||
優選項 |
成果提交市智能數字施工圖審查系統。 |
2 |
|||
優選項 |
設計應用成果與施工單位進行交接確認。 |
1 |
|||
智能生產 (20分) |
過程管理(10分) |
數字化應用 |
一般項 |
應用設計階段數據,實現數據驅動生產。 |
1 |
一般項 |
基于BIM輕量化模型,對生產階段關鍵環節進行可視化進度和質量檢查,項目部品部件生產、物流等數據實現在線傳輸、存儲、審核。 |
1 |
|||
一般項 |
基于生產管理系統編制部品部件供應計劃,且同步關聯設計、施工計劃,實現部品部件實際生產進度與項目現場同步。 |
1 |
|||
編碼 |
一般項 |
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分類和編碼標準》(GB/T 51269)、《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分類和編碼標準》(T/CCES 14)的分類編碼體系,基于條形碼、二維碼、RFID等標識技術,對部品部件進行編碼,編碼信息可流通、可共享、可附加。 |
1 |
||
一般項 |
同步更新BIM信息與RFID等標簽信息,對部品部件形成唯一信息的識別標簽,對部品部件生產的全生命周期進行可追溯管理。 |
1 |
|||
質檢 |
一般項 |
對部品部件進行檢查,數據上傳相關管理系統。 |
1 |
||
物流 |
一般項 |
采用物流管理系統,支持部品部件的倉儲和運輸管理,可查看實時物流狀態。 |
1 |
||
一般項 |
采用智能堆場裝備,自動碼垛機或自動吊板碼垛設備或構件專用自裝卸運輸車。 |
1 |
|||
交付 |
一般項 |
項目部品部件生產合同、生產過程資料、合格證等全部采用數字化交付。 |
1 |
||
一般項 |
項目部品部件生產過程數據,交付BIM模型及數據。 |
1 |
|||
部品部件應用(10分) |
控制項 |
采用智能化、自動化設備生產部品部件。 |
2 |
||
優選項 |
裝配式建筑占本項目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且裝配式建筑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基礎分2分,單體裝配率達到79%以上加1分,單體裝配率達到91%以上,加2分,面積比例指標每提高5%得1分,滿分5分。 |
5 |
|||
優選項 |
采用裝配式裝修。 |
3 |
|||
智能施工(26分) |
智慧工地(20分) |
評價指標及指標解釋詳見《青島市智慧化工地評價標準》。 |
20 |
||
施工交付運維(6分) |
數字管理平臺 |
一般項 |
利用相關平臺進行施工模型、施工資料過程管理,便于實現數字化移交。 |
2 |
|
BIM數字化竣工交付 |
一般項 |
基于BIM的數字化交付應包括設計模型、施工階段模型以及竣工模型,且模型中含有使用說明信息,成果交付符合相關管理系統。 |
2 |
||
檔案建立 |
一般項 |
工程資料與建設進度同步形成,按規定采用電子簽章等技術編制電子表單文件,原生電子文件占比50%以上的得1分,占比70%以上的得1.5分,占比90%以上的得2分。 |
2 |
||
建筑產業互聯網(10分) |
軟件和網絡安全(3分) |
軟件 |
優選項 |
使用自主可控開發的國產化軟件,應用比例達到40%以上的得1分,比例達到60%以上的得2分。 |
2 |
安全 |
控制項 |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符合要求。 |
1 |
||
智能協同管理(6分) |
設計協同管理 |
控制項 |
針對項目上任務、圖檔、審查、變更、交付進行協同管理。 |
1 |
|
生產協同管理 |
控制項 |
實現部品部件的深化設計、計劃安排、生產過程、運輸、交付等全過程管理。 |
1 |
||
施工協同管理 |
控制項 |
實現各參建方之間的數字化協同管理。 |
1 |
||
協同管理平臺 |
一般項 |
應用以BIM技術、物聯網、大數據、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的項目協同管理平臺,平臺能夠串聯設計、生產、施工等各階段。 |
3 |
||
數字化供應鏈(1分) |
一般項 |
應用互聯網平臺進行采購管理、物流管理等。 |
1 |
||
智能建造實施效益(9分) |
經濟效益(2分) |
施工效率 |
一般項 |
通過智能化管理,優化施工工序,提高施工效率,縮短項目施工工期,提高建造效率。 |
1 |
綜合成本 |
一般項 |
采用智能施工和數字化管理,減少人員投入、提高設備運行效率、降低材料損耗。 |
1 |
||
生態效益(1分) |
一般項 |
采用智能施工和數字化管理,節省原材料、水等資源,進行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降低能耗與環境污染,減少碳排放量。 |
1 |
||
社會效益(6分) |
科技成果、獲獎等 |
優選項 |
(1)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每項加1分,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每項加0.5分; (2)獲行業協會、省部級工法每項加1分; (3)獲國家級獎項: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三等獎0.5分,省級獎項:一等獎1分、二等獎0.5分,市級獎項:一等獎0.5分; (4)發表專著、核心期刊論文,每項加1分; (5)舉辦全國觀摩會、交流會,每次加2分;省級觀摩會、交流會,每次加1.5分;市級觀摩會、交流會,每次加1分; (6)通過媒體宣傳(含報紙、電視等),國家級每次加2分,省級每次加1.5分,市級每次加1分; (7)入選市級及以上優秀做法的項目,國家級加1.5分,省級加1分,市級加0.5分。 注:同成果獲得不同級別獎項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累加;每類成果至多得2分;該項至多得6分。 |
6 |
附件:
《青島市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標(試行)》
說 明
一、工作背景
2020年以來,國家、省、市積極推進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青島市于2022年入選全國首批智能建造試點城市。2023年6月30日,青島市政府印發《關于推進智能建造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青政字〔2023〕19號),對智能建造工作提出明確目標任務。為了更好地指導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智能建造要求,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編制了《青島市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標體系(試行)》,作為智能建造項目策劃、建設成效評價的指導性文件。
一、指標構成
結合青島實際,設定6個一級指標、15個二級指標。
圖1:青島市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標體系框架
一級指標對應項目策劃、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建筑產業互聯網以及實施效益6個方面。二級指標分為控制項、一般項和優選項三類,其中:控制項為必備項,必須滿足要求;一般項是指有一定實施難度、要求較高,原則上要求落實的選項;優選項是指實施難度較大、要求更高,鼓勵企業實施的可選項。
一級指標得分為二級指標得分之和。評價結果分為一星、二星、三星3個等級。70-79分為一星,80-89分為二星,90分及以上為三星。
二、指標應用
(一)指導項目策劃
1.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各參建單位在編制項目建設方案或智能建造專項實施方案時,應參照《評價指標》,結合工程項目實際,明確本項目建設目標以及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建筑產業互聯網等要求。
2.相關部門可參考《評價指標》組織開展項目實施方案審查和監督指導。
(二)項目成效評價
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相關部門,依照《評價指標》對納入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庫和企業主動申報的項目開展工程智能建造實施效果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和相關規定,對實施成效明顯,形成創新經驗的項目,給予相關單位市場主體信用考核獎勵,加大好經驗、好做法宣傳推廣力度。
以上信息由CCRRN文徑網絡建筑設計咨詢整理
原文標題:青島市住建局印發智能建造項目評價指標(試行)
來源作者: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特別提示:本信息來自網絡,如有著作版權及知識產權問題請聯系刪除。